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4日在福州实达科技城召开,会议由明德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1,538,943,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48.7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其中董事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1、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景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8、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卫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9、会议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同意选举蔡智康先生为公司董事;以171,538,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同意选举贾红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聘请的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