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第三大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司社会法人股5000万股股份,占我司总股本的14.22%。该公司曾于2003年4月15日将该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为青岛丰捷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从2003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4日。现接其通知,以上质押因期限已到现已解除;同时因经营需要,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将该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为青岛丰捷贸易有限公司的一年期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从2004年4月14日至2005年4月14日。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