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5月1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05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晨光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唐欣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闫仁宗先生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名:杨晓斌、张献、朱霆、姜久富、闫仁宗、唐欣、张挥、詹华明(简历见附件1)。其中:唐欣、张挥、詹华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唐欣、王晨光、詹华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同意以上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6月29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二OO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OO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OO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二OO四年度报告》和《公司二OO四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二OO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份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1---10项议案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北京前锋多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内容详见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的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鑫艾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的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13.审议《关于公司与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部份资产意向书”的议案》(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内容详见2005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的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5年6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请于2005年6月23日?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电话:(028)86316723、(028)86316733转8826
    传真:(028)86316753
    邮编:61004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二OO四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晓斌先生: 50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劳动经济专业。先后担任《中国劳动报》记者、国家劳动部教育培训中心处长、好孩子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好孩子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献先生:5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原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工会主席、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霆先生:30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曾在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姜久富先生:60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原国营七六六厂教育处处长、本公司宣传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唐欣先生:59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先后任北京日报社内参部记者、社会事业部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局长、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社会改革局副局长、轻工业部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副社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主任。
    詹华明先生: 6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营七九九厂财务科副科长、国营八九九厂财务科副科长、四川省电子工业厅财务处主办会计、国营七四五厂财务科副科长、审计室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四川金爵士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鹏兴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成都电子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四川省电子会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电子会计学会副会长。
    张挥先生:4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副教授、兼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曾在中共黑龙江党校任教,现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
    闫仁宗先生:51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无线电元件七厂销售副科长、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秘书处副处长、中嘉实业开发公司项目部经理、业务一部经理。现在国投电子公司工作,任本公司董事。
    附件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欣、张挥、詹华明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7日于成都
    附件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挥, 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挥
    2005年5月27日于北京
    附件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唐欣,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唐欣
    2005年5月27日于北京
    附件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詹华明,作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詹华明
    2005年5月27日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