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4年9月29日接第一大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新泰克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函。现将有关股权质押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公司申请,为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四川新泰克公司已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7%)全部进行了股权质押,为本公司拟在银行的两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一、将所持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29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为本公司拟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的贷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2004年09月28日至2005年09月28日。
    二、将所持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16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为本公司拟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的贷款1100万元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2004年09月28日至2005年09月28日。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