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4年8月19日上午9:30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晨光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唐欣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闫仁宗先生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两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四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二OO四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标准前锋公司)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前锋数字公司)共同投资于2002年9月组建的。该公司主要负责本公司承租的北京大钟寺家俱广场的经营管理工作。
    为加快该公司发展,标准前锋公司决定进行增资扩股。经审计,截止至2003年12月31日,标准前锋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843,893.04元。本公司及前锋数字公司决定将应分配的利润(本公司2800万元,前锋数字公司700万元)全部转增为该公司股本。标准前锋公司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共出资3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前锋数字公司共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标准前锋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已完成,2004年7月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江帆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帆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均表示赞同,认为:
    1、任职资格合法:江帆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程序合法:江帆女士的提名、出任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江帆女士简历
    江帆,女,34岁,博士。1992年8月获北京大学电子工程系工程学士,1995年3月获美国加州大学Davis电子及计算机工程系工程硕士,1998年1月获美国加州Davis电子及计算机工程系工程博士。1998年2月至2003年7月,任美国加州Wytee公司副总裁兼中国分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任美国加州JAZTech公司CEO,2004年3月,任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