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18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晨光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欣先生代行表决权。董事闫仁宗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也未进行委托。2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四川华信 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1,416,911.70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513,102.60和法定公益金513,102.60元,2002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0,706.50元,加上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3,045,631.74元,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合计为-2,654,925.24元。
    因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和《公司2002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03年度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支付报酬金额为4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