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02年12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4人,副董事长张献先生因公不能到会,书面委托董事姜久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晨光先生因公不能到会,书面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唐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闫仁宗先生、程世平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2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收购湖南资兴东江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碎石路面修筑机械、养路机械、工程机械开发、制造、销售;公路钢桥系列产品制造、销售;高速公路防撞护拦、隔离栅墙、标线、标志牌、防眩板、路纽、反光膜的开发、制造、销售及高速公路维修、养护;道路桥梁、隧道和建筑新技术推广和工程承包;化工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开发后的产品开发、制造和销售。
    本次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将作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