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02年3月14 日在本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主席贾宜良委托监事刘志军代为表决,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和《公司2001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应于2002年4月27日届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公司正在物色独立董 事人选,监事会决定:本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与选举独立董事一并进行。 本届监事会 换届工作另行通知。换届前,本届监事会监事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