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就本公司与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首创资产公司)之间关联 交易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披露: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02年3月8日与首创资产公司签署了《合资组建成立“北京首创前锋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拟共同投资组建成立“北京首创前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下称:首创前锋信息公司)”。
    本次合资组建首创前锋信息公司属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关联方关系
    首创资产公司是北京首创集团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 组、投资融资的策划,项目包装,项目投资的咨询;资产运营组织和设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项目及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截止2001年12月30日, 首创资产公司净资 产为154338715.60元,2001年度净利润为-22708.43元。
    首创资产公司持有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64%的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首创资产公司签署的《合资组建成立“北京首创前锋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的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首创前锋信息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60%, 首创资产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价格、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属双方共同以现金方式投资组建,不存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价格。
    支付方式为:按照协议的规定, 双方将在该协议正式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 投资款投资到位。
    五、首创前锋信息公司资金使用计划
    首创前锋信息公司组建完成后,资金主要用于销售业务,使用预计如下表:
期间 日期 占用资金 税后利润(预计)A 初创期 1-2个月 2000万 80万
B发展中期 3-6个月 3000万 160万
C成熟期 7-12个月 5000万 560万
    六、本次交易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方面的安排。
    七、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八、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组建首创前锋信息公司是为拓展本公司技术开发、产品销 售渠道,加强销售及物流管理。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对其它非关 联股东是公平的。
    九、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通过首创前锋信息公司努力,预计将给本公司带 来一定的收益,并对公司加强技术开发、销售及物流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十、本次交易的批准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批准(董事杨晓斌、朱霆系关联方北 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通过), 并需提交 公司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 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十一日
    备查文件:
    1、关于组建成立“北京首创前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2、公司三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