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实现整体向通讯业转型的目标,经公司董事 会研究决定:同意本公司与成都前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实业公司)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拥有的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前锋电子公司)1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前锋实业公司,转让价格为4408万元。 (定 价原则:以本公司投入前锋电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11579.45万元,对应本公司现 持有的19%所占股东权益4408 万元为依据)前锋实业公司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在协议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前锋实业公司将首期受让股权款2250 万元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其余部份于2001年12月31日前付清。本次协议转 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前锋电子公司的股权。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 彻底剥离不良资产。
    前锋电子公司是由本公司以热水器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资产按评估后的净值 11579.45万元与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锋集团公 司)投资11620.55万元共同出资组建的。 前锋电子公司注册完成后, 本公司已于 2000年12月将持有的前锋电子公司30%的股权按照协议价7400 万元转让给前锋集团 公司(以上投资及股权转让已经2000年10月9日本公司二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前锋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是一家以经营 电子仪器、燃气器具系列产品、医用仪器、燃气检测仪器、多媒体产品等电子以及 电子应用类产品为主的国有独资公司。前锋集团公司持有前锋电子公司81%的股权, 与本公司在资产、股权方面没有关联关系。
    前锋实业公司系原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非经营性资产经改制后设立的,注册 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安装、维修、销售家用电器、燃气用具及零 配件;批发、零售仪器仪表、厨房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水暖器材、塑 料制品、金属管件、机械电器设备及配件、通讯及网络设备;电子仪器产品的开发、 生产、科技咨询服务。注册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一号。法定代表人:严以火。
    前锋实业公司与本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