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7年2月9日召开的审议公司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事项的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权。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接受委托,负责办理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一、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保证本投票委托征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若投票委托征集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负个别和连带责任。董事会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不存在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所发布的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及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事项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ngDu QianFeng Electronics Co.,Ltd.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前锋
    股票代码:600733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
    电话:028-86316723、86316733-8828
    传真:028-86316753
    互联网网址:www.600733.com.cn
    公司电子信箱:office@600733.com.cn
    (二) 征集事项
    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在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全部审议事项 《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合称"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200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以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公司章程等一系列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07年2月9日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公司将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将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其它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2月9日 上午 9:3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 2007年2月9日 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该议案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需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需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关联方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一、二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其所持非流通股份不计入议案一、二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如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六)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七)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充分、慎重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即或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 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2月8日(周三)。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2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委托的律师。
    (十)、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2月7日-2月8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征集人对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议案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
    赞成理由:
    1、资产置换的支付对价较为合理
    2、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前锋股份截至2007年2月6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7年2月7日至2007年2月8日16时前。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前锋股份截至2007年2月6日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投票的股东为QFII的,应提交QFII证书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
    邮政编码:
    电话:028-86316723、86316733-8828
    传真:028-86316753
    联系人:邓先生、陈小姐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
    1、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2、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六、备查文件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七、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至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至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2月9日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一号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资产置换暨新增股份吸收合并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
    2、《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_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________ 反对________ 弃权________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07年2月9日14时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
    (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2007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