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在公司2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8人。独立董事尤家荣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徐冬根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
    1、战略委员会成员:张静静、孔红梅、郑际贤、陈献萍、黄丹
    召集人:张静静
    2、提名委员会成员:徐冬根、黄丹、张静静
    召集人:徐冬根
    3、审计委员会成员:尤家荣、徐冬根、陈献萍
    召集人:尤家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黄丹、尤家荣、张静静
    召集人:黄丹
    三、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增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上述各项制度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