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在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出席会议8人。董事郑际贤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已委托张静静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新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为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继续开发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梅房产”)于2003年12月18日中标的上海市宝山区5号出让地块(东茭泾以东、场北路以北)。
    2、公司拟与新梅房产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新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竹房产”),受让并开发上述土地项目。
    新竹房产注册资本拟定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3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新梅房产拟以现金方式出资2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特此公告
    
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