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0年11月18日在公司本部 308 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正、副监事长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适应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持有的 武进市长江港口机械配套件厂(原企业名称为上海港机配套件分厂)的45.72 % 的 股权(计1326万股)转让给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并以2000年10月31 日为资产评估 基准日,聘请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转让价格按经资产评 估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转让方式为支付现金,具体事宜按双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书执行。
    上述事项审议表决时,关联方董事:潘钟林、叶萍珍、张振雄按规定回避。
    特此公告
    
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