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2月16日下午在新梅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承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次会议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