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20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到5人。公司独立董事尤家荣先生、董事滕国存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徐冬根先生和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第3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5年第3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5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栾云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栾云玲女士简历附后)
    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31日
    附:栾云玲女士简历
    栾云玲,女,1973年9月出生,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五菱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海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5年7月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