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华种业”);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公司本次为“亚华种业”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具人民币总额5000万元整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了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亚华种业”提供担保累计数量余额为5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根据本公司与“亚华种业”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余额为19000万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其中为“湖南投资”提供担保余额14000万元,为“亚华种业”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亚华种业”于2004年9月7日在光大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具了人民币总额5000万元整的商业承兑汇票,期限为2004年9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根据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为“亚华种业”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了票面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亚华种业”为深圳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定民,证券代码000918,证券简称“亚华种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亚华种业”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已经公司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见2004年5月29日及2004年7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有:交叉担保期暂定贰年,协议仅适应于双方(包括双方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信贷业务(含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的担保,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本公告日止,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余额为19000万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事项。
    本公司对外担保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公司与“亚华种业”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
    3、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本公司提供票面保证的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