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延长公司配股决议有效期,并于2003年3月12日公告(详见2003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该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4月1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议程第9项“审议关于延长公司股配有效期的议案”补充完善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配股预案
    (一)配股资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43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中对配股资格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要求逐一作了对照,认为公司符合配股资格。
    (二)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配股比例及本次配售总额:
    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3921176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可配股份总数70176352.8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35116204.8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售12667225.5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2392922.5股。
    (五)发行对象: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六)配股价格:
    1、本次配股价格暂定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75%———95%。
    2、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参考股票市场价格与市盈率;
    (2)配股价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与配股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七)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数额:
    1、2000t/a苯噻草胺原药及配套剂型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总投资6821万元(其中前期启动资金4800万元由公司自筹以2000年国债贴息贷款解决)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021万元。
    2、1500t/a14%丁硫阿维乳油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总投资4818万元。
    3、10000t/a高品质化学二氧化锰生产装置建设项目,总投资6842万元。
    4、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上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2481万元,除开自筹4800万元用于苯噻草胺项目前期启动资金外,尚须投资17681万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不足部分通过其它融资方式解决,或压缩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投资。
    (八)授权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配股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
    (九)本次配股的有效期为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有效。
    本次配股预案尚需经2003年4月13日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