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9日召开的公 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1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 证券报》上公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年度公司以2000年末总股本23392.11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696058.80元.
    二、本次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24日(星期四)
    2、除息交易日:2001年5月25日(星期五)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31日(星期四)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1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05元,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 公司将根据国家税 法规定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 流 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非流通股中的国有法人 股和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0.05元.
    2、发放年度:2000年度
    3、红利领取方法: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款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到各股东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持有非流通 股的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39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5533493-1821
    联系人:杨震 杨蓓
    传真:(0731)5552484
    邮编:41000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