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财税[2007]90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核实,降低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涉及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主营业务产品主要有:仲丁威、异丙威、甲萘威、灭多威、乐果、甲基嘧啶磷、丁硫克百威、邻仲丁基酚、呋喃酚等,本公司上述产品原享受11%~13%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按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公司上述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
    2006年,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出口金额总计17136万元,其中涉及本次出口退税率变动的产品出口金额合计8636万元;2007年1月至5月产品出口金额总计9078万元,其中涉及本次出口退税率变动的产品出口金额合计5278万元。
    出口退税率的降低,将有可能对公司下半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面对政策变化,公司将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采取合适措施,尽量将负面影响降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