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股价异常波动信息披露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说明: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同时,我公司已致函控股股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征询是否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相关事宜,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复:至目前,海利集团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公司重组事宜除初步接洽外,没有新进展。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不在上述报纸刊登的任何消息、传闻均与公司无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正式披露的信息,正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信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