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7月18日在长沙市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响英女士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05年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确保市场竞争优势,实现长远发展目标的需要,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方式购买大股东关联方湖南化工研究院拥有的“克百威、残杀威、好安威的生产技术”(包括技术成果关键技术“氨基甲酸酯类化合物的精制方法”专利技术),以确保公司生产技术的完整性和先进性的举措是必要的。公司以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以适当的下浮价格购买湖南化工研究院上述三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公允的。
    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采取独家转让方式按评估价值购买湖南化工研究院拥有的“呋喃酚生产技术(1500t/a呋喃酚生产技术,包括技术成果关键技术“邻甲代烯丙氧基苯酚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的所有权是必要和公允的。
    控股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因产品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按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的评估价值向湖南化工研究院支付“2000t/a甲萘威生产技术”、“1000t/a 90%甲基嘧啶磷原油生产技术”、“3000t/a二嗪磷生产技术”的技术转让费是必要和公允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监事会建议该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高管人员应及时组织办理相关产权的过户手续和有关技术使用权的资料归档工作。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