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在2005年4月22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发布了关于2004年度业绩巨额亏损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公司2004年度报告将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2005年一季度报告将于200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透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