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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在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执信支行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于2005年4月8日到期,现这笔贷款已获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批准续贷,续贷期限一年,按基准利率计息。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