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月18日部分媒体报道"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加上其控制的股份,仍是新太科技事实上的第一大股东"系由于理解有误所致,本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即实际控制人仍是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29.9%股权。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26.81%股权,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海洋渔业进出口公司持有本公司1.44%股权,合计持有28.25%股权。
    特此说明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