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05年2月6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粤证立[2005]001号),因本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我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已于2005年2月6日正式进驻我公司进行调查。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