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2,245,874股法人股被依法冻结。该公司共持有本公司62,245,874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4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对该部分法人股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12日。上述股权已办理了质押。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