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在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监事会召集人叶恒青主持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 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3)12号文],原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股利,作为期后调整事项计入“应付股利”项目,现改为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对该项变更公司采用了追溯调整法,相应调减了2003年年初负债10,409,000.00元,调增了2003年年初股东权益10,409,000.00元。该笔拟分配现金股利在报告期内已作分配。
    (2)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期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即帐龄在1年(含1年,以下类推)以内的,由按应收款项余额的3‰计提,改为按其余额的5‰计提;1-2年的,由按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改为按其余额的1%计提;2-3年的,由按应收款项余额的1%计提,改为按其余额的3%计提;3年以上的,由按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改为按其余额的10%计提。由于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使本年度净利润减少了2,460,738.23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合理和稳健的。
    五、 2004年公司主要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1、广州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为通讯服务运营商,因建设通讯服务系统需要向我公司购买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等产品,因而存在一定的因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双方预计200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2,000万元。
    2、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为信用信息化系统开发商,我公司与其因购销产品,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双方预计200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万元。
    3、广州新太新技术设备开发有限公司是我公司112设备的定点生产商,双方预计2004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800万元。
    以上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仍需按照《合同法》规定,遵循商业原则,就具体的交易活动签订合同,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超出上述协议范围的关联交易应按有关法规要求予以披露。
    监事会认为,以上范围内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具体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