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批准《高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高密公司增资协议》
    1、在《高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新太科技拟收购广州高密计算机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密公司”)40%股权。高密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一家从事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研究、信息安全产品开发和生产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自然人韩秀华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80%,林声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20%。经双方协商确定,新太科技出资200万元收购高密公司自然人股东韩秀华40%的出资额,收购完成后,新太科技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40%,自然人韩秀华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40%,林声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20%。
    2、收购完成后,高密公司拟增资至300万元。其中,新太科技以现金增资133万,自然人韩秀华以现金增资70万,谭志民以现金出资47万,林声在本次增资中不追加投资。增资后高密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新太科技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51%,自然人韩秀华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30%,谭志民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15.67%,林声占高密公司注册资金的3.33%。
    通过本次收购并增资高密公司,新太科技得以快速进入信息安全产品市场,拓展新的产品及业务方向,同时在信息安全领域进行相应的战略储备。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