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年报中公告的控股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使用所持本公司股权5664.8594万股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质押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事项,因该笔质押贷款于2002年12月31日到期,现该控股股东已于2003年3月13日重新办理使用上述股权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质押贷款人民币9000万元手续,质押期限自2003年3月13日至200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