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股东和股东代表7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数为125,924,799股,占股份总数208,180,180股的60.49%,其中流通股股东3人出席,代表股份数1,864,619股,占总股份数的0.90%,占流通股的2.30%。会议由公司董事梁平主持,董事郭文建,独立董事谢康、张民智,监事张国华、吴庆忠,副总裁何健明、潘福久,董秘刘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大会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述议案:
    一、公司二○○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二、公司二○○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三、公司二○○六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四、公司二○○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五、公司二○○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7,097,166.4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68,598,761.7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1,501,595.34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六、关于涉嫌假冒公司名义向兴业银行贷款1600万元及预计发生的担保利息的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07年4月27日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20号);
    本议案表决时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63,678,925股,占应表决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七、关于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建议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九、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一、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二、关于董事翟才忠、胡广雄辞职的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毅、许兆滨、郭文建、杜刚、梁平、贾华章、谢康、张民智(后三位为独立董事)。任期自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人数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人数由9人减为8人,需修改《公司章程》第114条,原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现改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五、关于监事赵辉辞职的议案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十六、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张国华、宋恩贤、吴庆忠(职工代表)。任期自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125,924,7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其中流通股参加表决1,864,619股,同意1,864,619股。
    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指派马启斌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该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发表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董事简历
    张毅先生,1948年出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1968年进入大连海洋渔业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总调度室技术员、主任、渔轮大队队长。1983年毕业于大连管理干部学院。1983年任大连海洋渔业公司副经理、1984年9月任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6年1月起兼任辽渔集团公司董事长,2001年4月至今任辽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3年12月至2000年4月兼任辽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5月至2005年2月兼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2月至今兼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先生具有丰富的海洋渔业生产经验和杰出的企业经营管理才能,被评为有特殊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曾先后荣获大连市劳动模范称号、大连市特等劳动模范、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曾被评为辽宁省有突出贡献企业家、辽宁省优秀经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许兆滨先生,1960年出生,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生物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硕士。1983年8月-1990年3月,任大连海洋渔业公司安全环保科科员、辽宁省渔业环境监测站站长,1990年4月-1992年12月任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3年1月至2001年4月任大连海洋渔业进出口公司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董事。
    郭文建先生,男,汉族,1947年10月出生,1963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入党,政工师职称,文化程度大专。1963年8月至1975年4月任辽宁省大连水产公司电讯科收讯台报务员、台长;1975年4月至1978年10月任辽宁省大连水产公司宣传科科员;1978年10月至1999年11月任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渔港公安处民警、科长;1999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辽渔集团保卫处副处长;2001年5月至2005年8月任辽渔集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2005年8月至今任辽渔集团总法律顾问。
    梁平先生,生于1963年5月9日,高级工程师。1984年中山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1984年-1990年在中山大学微电子研究所工作,1991年-1994年任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5年-1999年任广州新太集团市场副总裁,1999年-2001年任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主管市场、开发工作;2001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1月至2005年2月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05年2月至今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杜刚先生,1960年4月29日出生,汉族,籍贯兰州。199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获国际私法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法律事务部工作,从1999年8月起到现今在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企业监管组成员。
    贾华章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会系讲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1993年至2001年6月期间,历任深圳市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银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超联隆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威控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11月至今创办深圳市九博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贾先生在财会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曾获2001年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学会颁发的突出贡献奖、2001年深圳市企业协会咨询专业委员会评选的"深圳市十大金牌顾问"称号。1996年至1999年兼任广州珠江正中会计师事务所顾问,现兼深圳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企业协会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谢康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99年10月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信息系统方向管理学博士学位。1986至今,先后任教于中山大学历史系、信息管理系、国际商务系和工商管理系。1996年6月破格晋升副教授,2000年6月特批晋升教授,现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与管理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被聘为广东省电子商务立法起草小组组长、广东省政务信息化专家组成员、广东省WTO事务咨询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2002年,受聘为华侨大学客座教授,华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兼职博士生导师。
    张民智先生,律师,生于1968年11月21日,1990年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政法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2002年3月至5月参加中国证监会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办的第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入选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人才库。1990年7月至2000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犯罪审判庭、经济庭,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主任,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同时负责证券一级市场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并购、资产重组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法律事务的审查工作;2003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省司法厅直属所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11月至今任广东达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在国家级的刊物发表了《增值发票及相关的犯罪若干问题探讨》等文章,具有广州市风险投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附:监事简历
    张国华先生,1959年10月生,籍贯广州市,198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控制及稳定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1982年10月至1985年9月服务于航天部801厂,任助理工程师;1985年9月至1987年6月服务于广州中山大学微电子研究所,任工程师;1987年6月至1989年2月任香港玩具有限公司先威玩具厂工程部主管;1989年3月至1999年服务于广州市新技术研究设计院,曾任工程部主管、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裁(主管技术);1999年至今为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7月至今任广州市安普华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5月至今任巨镊(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规划师。
    宋恩贤先生,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政工师职称,文化程度大专。1991年9月至2006年10月历任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6年10月至今任辽渔集团总法律顾问助理。
    吴庆忠先生,1968年出生,籍贯广州市,1991年大学毕业,1991年~1992年在广州新技术研究设计院工程部工作,1993年~1996年任广州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工程部主管,1997年~1999年任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服务中心项目推进部主管,2000年~2002年任工程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兼管理部主管;2003年至今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2001年至今任新太科技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