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今日接到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的通知,该司已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06)穗中法民破字第6号),该司申请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破产一案,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已正式受理。
    公司今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上述破产案件已立案受理,原定于12月1日举行的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5664.8594万股权司法拍卖会已取消,该部分股权将在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被处置。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共占用公司3.7亿款项未偿还,公司将依法向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