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五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9]12号《关于上市公司配 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现将 本公司2000年度配股实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及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原因:
    公司于2000年5月5日召开了1999 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该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大 证监发(2000)30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8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1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并于2000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了《配股提示性公告》。本次配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12月7日, 除权基准日为2000年12月8日,配股缴款起止日为2000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
    本次配股以本公司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60,180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 每股配股价为18元人民币。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经财 政部财管字(2000)156号文批准,放弃全部可配售股份的配股权, 社会法人股股东均 放弃全部可配售股份的配股权,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股份为18,720,000股,未认购的 股份由承销团按承销协议负责包销。
    本次配股缴款工作于2000年12月21日结束, 公众股股东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认购 配股18,148,391股,剩余部分由承销团包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6,960,000 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9,734,481.41元,实际募集资金327,225,518.59元,已于 2000 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并由大连正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大正会内验字(2000) 26号验资报告。(签署日期为2000年12月29日)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配股前 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61411586 0 61411586 29.50
社会法人股 65648594 0 65648594 31.53
尚未流通股份
合计 127060180 0 127060180 61.03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62400000 18720000 81120000 38.97
已流通股份
合计 62400000 18720000 81120000 38.97
股份总计 189460180 18720000 208180180 100.00
三、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00年12月29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 61411586 29.50
2、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56648594 27.21
3、汉兴基金 7740897 3.72
4、景宏基金 652307 3.68
5、景业基金 6544935 3.14
6、景博基金 4990538 2.40
7、大连海洋渔业进出口公司 3000000 1.44
8、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44
9、中国水产总公司 3000000 1.44
10、景阳基金 2844799 1.37
四、股份变动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名 职务 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配股后
邓龙龙 董事长
张毅 副董事长 60600006 0 6000
叶恒强 董事、总裁
翟才忠 董事
宁时虎 董事 101000 101000
李兴武 董事 101000 101000
郝建兴 董事 101000 101000
胡广雄 董事
梁平 董事
林春瑞 监事召集人 101000 101000
叶恒青 监事
丁昭德 监事
于传江 副总裁 2300 6900 29900
潘福久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五、重要事项:
    公司本次获配股份中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份,共计18,720,000 股的上市交易时 间为2001年1月17日,其中高管人员本次配股新增流通股份与原有股份暂时锁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配股的决议;
    2、中国证监会大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大证监发(2000)30号文件;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82号文件;
    4、本次配股说明书及公告;
    5、大连正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正会内验字(2000)26号验资报告;
    6、本公司章程。
    
辽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