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法人股股东2人出席会议,代表股份数为118,060,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8,180,180股的57%。会议由董事长张毅委托董事梁平主持,董事翟才忠,独立董事张民智,监事赵辉、吴庆忠,副总裁潘福久,董秘刘颖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大会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述议案,没有议案被否决:
    一、关于同意张娜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118,060,1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二、审议聘任郭文建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同意118,060,1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广东国声律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指派陈婧婧律师出席了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发表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ОО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