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62,245,874股社会法人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2005年6月14日至2006年6月13日。冻结原因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邓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69号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股权已质押。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