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29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到会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41,470.2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99%,其中B股股东4人,代表股份212.94万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49%,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获赞成票41,468.3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B股股东211.13万股同意,占到会B股股份的99.15%;否决票0股;弃权票1.81万股,其中B股股东1.81万股弃权,占到会B股股份的0.8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获赞成票41,468.3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B股股东211.13万股同意,占到会B股股份的99.15%;否决票0股;弃权票1.81万股,其中B股股东1.81万股弃权,占到会B股股份的0.85%。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
    上述议案获赞成票41,468.3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B股股东211.13万股同意,占到会B股股份的99.15%;否决票0股;弃权票1.81万股,其中B股股东1.81万股弃权,占到会B股股份的0.8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909.02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490.90万元,提取公益金1,245.4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146.60万元,2002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319.27万元。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发放现金红利,以2002年末公司股本总数112,12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送11,212.65万元。B股股利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股东大会决议派发股利日期的下一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尚余未分配利润71,106.6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占2002年度净利润的45%,超过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预计的40%的比例。
    上述议案获赞成票41,468.3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B股股东211.13万股同意,占到会B股股份的99.15%;否决票0股;弃权票1.81万股,其中B股股东1.81万股弃权,占到会B股股份的0.85%。
    本次会议由浩天律师事务所王晓明律师见证。经审查,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