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3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监事会召集人。
    会议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为杨艺女士,简历详见2003年2月26日本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2003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切实可行,提出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地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利益。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状况、收购资产和关联交易方面均不存在问题。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