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净资产为2,887,786,328.85元。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200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134,551,795.20元。由于公司年报披露 时(2002年3月6日),此利润分配政策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故本公司引自 2001年度已审会计报表的补充资料中所列的净资产收益率在计算时, 遵照国际惯例 仍将拟派发的股利包含在年末净资产内。该计算方法与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不符,特将公司2001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更正 如下: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集 团 公 司
更正后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前
主营业务利润 11.90% 11.37% 10.99% 10.50%
营业利润 11.17% 10.68% 10.30% 9.84%
净利润 9.75% 9.32% 9.75% 9.3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9.75% 9.32% 76% 9.32%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集 团 公 司
更正后 更正前 更正后 更正前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9.78% 9.77% 9.78% 9.7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