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主承销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3万股社会公众股 申购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现将配售 比例及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比例
    截止于1996年6月14日16:00,实际到帐申购款金额为1218421200元, 有效申 购款1215151200元,有效申股数202525200股。
    配售比例:10030000股/202525200股× 100%= 4.952%,即每个股票帐户按4 .952%的比例配售,不足1股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退款办法
    根据《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申购余款定于1996年6月 21 日、24日和25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天退还给投 资者,请投资者按下列要求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办理股权确认。
    1、方式:凡以现金方式申购的,以现金方式退款;凡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 申购的,均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退款。
    2、手续:
    (1)现金申购者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经办人须持有经办人身份证原 件、申购者身份证原件及申购者给经办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申购表投资者留存 联和上海股票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办理退款手续。
    (2)在申购网点以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划转申购者,申购余款将退至其资金帐户。
    (3)机构投资者,其经办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营业 执照复印件、申购表投资者留存联和上海股票帐户卡到原申购网点办理退款手续。
    (4)以现金方式缴款但未办理申购手续的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单请到 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29号)办理退款手续。
    
黑龙江省股票发行办公室    上海申银证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