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股改进程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于 2006 年8月22日公告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由于本公司是含有B股的中外股份公司,目前全套股改资料正报送商务部备案之中,因此本公司股票需继续停牌。待获得商务部正式批准文件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