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发行的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3.14元,因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根据2003年5月29日本公司刊登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特将华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0,D为每股派息金额,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为:P=P0-D=3.14元-0.04元=3.10元。
    “华电转股”(181726)自2006年6月16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3.1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为2006年6月16日,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