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电股份”)公募增发A股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98号文核准。
    2、龙电股份本次公募增发A股向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发行已于2000年12月6日结束。 本次配售过程已经深圳市至信公证处公证。
    3、本次《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对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发行公告》 和《机构投资者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公告》已分别于2000年12月1日和2000年 12 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供投资者参考。
    一、机构投资者申购基本情况
    根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统计结果,并经浩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见 证、深圳市至信公证处公证,本次增发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发行情况为:
    申购总户数为28户,有效申购户数为26户,占申购总户数的92.9%。
    其中:
    A类即战略投资者的有效申购为0户,有效申购数量为0股;
    B类即同时满足有效申购股数至少200万股(含200万股)以及承诺锁定期不少于4个 月的机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为13户,占申购总户数的46.4%;有效申购数量为4200万 股,占有效申购总量的42.5%;
    C类即其余有效申购订单的有效申购为13户,占申购户数的46.4%; 有效申购数量为 5690万股,占有效申购总量的57.5%。
    申购价格在15.30元以上的有效申购户数为18户,占有效申购户数的69.2%,有效申购 数量为7360万股,占有效申购总量的74.4%。
    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 经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行人黑龙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并按照3.3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30元,对机 构投资者网下配售2200万股。
    二、法人投资者配售结果
    根据《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 股对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发行公告》中 规定的配售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A类即战略投资者、B 类即同时满足有效申 购股数至少200万股(含200万股)以及承诺锁定期不少于4个月的机构投资者、C类 即其余有效申购订单的顺序进行配售,本次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均为 B类投资者, 共计2200万股,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机构投资者名称 配售数量(股)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736842
2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1157895
3 新疆神内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157895
4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 1157895
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157895
6 云南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7895
7 威海市医用高分子有限公司 1157895
8 基金安瑞 1157895
9 基金安信 2315789
10 基金安顺 2894736
11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947368
合计 22000000
    三、持股期限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的获配股票应在约定的持股期限期满后,方可上市流通。 持 股期自股权登记之日起计算,上市流通前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冻结,各机构投资者的持 股期限均为4个月。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