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次监事会于2006年3月23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题,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监事会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各项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和进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收购资产和投资项目的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及其它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的股份回购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批准程序,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和股份回购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