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4月29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11人,贾哲先生委托关野先生、施凤上先生委托孙光先生、独立董事曲振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凤山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程念高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程念高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殿福先生、贾哲先生为副董事长。
    此议案获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由程念高、王殿福、孙光、陈宗法、董兆和等五名董事组成,程念高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吴凤山(独立董事)、马海涛(独立董事)、施凤上等三名董事组成,吴凤山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曲振涛(独立董事)、孙光、张伟东(独立董事)等三名董事组成,曲振涛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伟东(独立董事)、贾哲、曲振涛(独立董事)等三名董事组成,张伟东为主任委员。
    此议案获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