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4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立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更正重大会计差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本规则尚需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容详见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核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并确认2005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核了公司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运行的报告
    七、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5年度公司运行规范,决策程序和内控法规完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亦无内幕交易、购并及非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涉及事项作出的评价,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合理。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等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六)监事会关于更正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会计报表中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70号],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要求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证监发[2005]54号)进行更正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