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财务审计单位、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人员变动的原因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研究,拟聘任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不再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本议案尚需报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