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至2001年1月12日实施了以1999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02,522,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即以2000年6月30日股份总数205,044,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1.49999股),配股价格为10元/股。此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的数量为22,686,074股,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宁波市财政局甬财政国[2000]322号文批准以实物资产全额认购应配股份9,848,376股;转配股股东以现金认购4,106,36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8,162,967股;余股568,371股由承销团包销。本次配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226,860,740元(其中货币资金128,376,980元),扣除发行费用4,726,182.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222,134,557.35元。上述资金已于2001年1月15 日全部到位,并由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华业字(2001)第0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配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资产 18,152 2 余姚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暨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2,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614 合 计 22,266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实际投资额 投入时间 完成情况 (万元) (万元) 1 收购宁波城建 18,152 18,623.29 2001年度 已完成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下属制水 分公司资产 2 余姚舜江水泥 2,500 3,019.66 2000~2001年度 已完成 有限公司设备 更新暨环保治 理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614 570.51 2001年度 已完成 合 计 22,266 22,213.46
    说明:
    ①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资产项目的实际投资较计划投资增加471.29万元。
    ②余姚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暨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的实际投资较计划投资增加519.66万元。
    ③原计划投资额按扣除420万元发行费用测算,实际发行费用为472.62万元,增加了52.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额为22,213.46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1、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资产项目
    该项目实际投资18,623.29万元,其中:9,848.38万元为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属制水分公司的实物资产形式认购配股权,剩余8,774.91万元实物资产由公司用配股募集资金收购。公司收购制水分公司资产后,通过理顺机制、强化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制水分公司形成了较好的经营态势。制水分公司2001年度生产优质自来水1.29亿吨,完成销售10,291.66万元,实现净利润4,112.45万元,投资收益率为22.08%;2002年度生产优质自来水1.30亿吨,完成销售10,384.66万元,实现净利润3,587.43万元,投资收益率为19.26%。
    2、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暨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该技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①综合利用工业排放废渣有效降低成本;②彻底改良生产工艺和配方,提高产品质量;③新增粉磨能力,进一步扩大水泥产量。该项目已于2001年3月竣工验收。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2001年度生产水泥84.24万吨,完成销售21,073.40万元,实现净利润3,595.26万元,较2000年度分别增长了50.40%、58.25%和99.26%;2002年度生产水泥101.1万吨,完成销售25,495.36万元,实现净利润3,354.22万元,较2000年度分别增长了80.50%、91.46%和85.90%。
    3、尚有570.51万元募集资金按计划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说明书的承诺使用完毕,无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特此说明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0日
     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永大华业字(2003)第359号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 贵公司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材料和证据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的具体情况实施了包括调查、取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贵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至2001年1月12日实施配股。配售股份22,686,074股,配股价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6,860,7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6,182.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为人民币222,134,557.35元。资金到位时间为2001年1月15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华业字(2001)第03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产生的收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 累计完工 备注 (万元) 时间 程度 % 1 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623.29 2001年度 100.00 ① 下属制水分公司资产项目 2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新 2,419.06 2000年度 80.11 ② 暨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600.60 2001年度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70.51 2001年度 100.00
    ①公司原计划投资18,152.00万元,实际投资18,623.29万元,其中:9,848.38万元为大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属制水分公司的实物资产认购配股权,制水分公司的剩余实物资产8,774.91万元用配股募集资金收购。2001年年初收购以后,公司将其设立为制水分公司。2001年度生产自来水1.29亿吨,完成销售10,291.66万元,实现利润5,118.16万元,实现净利润4,112.45万元,投资收益率为22.08%;2002年度生产自来水1.30亿吨,完成销售10,384.66万元,实现利润5,001.33万元,实现净利润3,587.43万元,投资收益率为19.26%。
    ②公司原计划投资2,500.00万元,实际投资3,019.66万元,实际投资较计划投资增加519.66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各年度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 差异说明 (万元) 文件披露金 额(万元) 1 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 18,623.29 18,623.29 无 属制水分公司资产项目 2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新暨 3,019.66 3,019.66 无 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70.51 570.51 无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对照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 董事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差异说明 额(万元) 况的说明》披 露金额(万元) 1 收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18,623.29 18,623.29 无 司下属制水分公司资产项目 2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更 3,019.66 3,019.66 无 新暨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70.51 570.51 无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 贵公司本次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 贵公司申请发行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秋萍
    吴 蓉
    中国 上海 昆山路146号 200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