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的议案。
    3、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12日在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20人,其中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2098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6436.89万股的57.6%,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白小易主持,经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20986.3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和0%,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并为避免与下属子公司名称的重复,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二、以20986.3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和0%,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李亚珍董事由于工作调动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
    三、以20986.3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和0%,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扩大对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及对外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此本次股东大会决定扩大董事会的权限。将董事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2000万元扩大为5000万元,将技术改造的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2900万元扩大为5000万元,将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抵押的总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1.4亿元扩大为2.8亿元。
    四、以20986.3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和0%,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由于公司名称变更及董事会权限扩大等原因,本次股东大会同意修改章程的部分相关条款。
    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FUDAELECTRIC APPLIANCE CO.,LTD.”改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FUDA COM-PANY LIMITED”。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董事会决定公司项目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置换,对外担保,资产抵押的权限如下:(一)项目投资的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2900万元以下。(二)收购、出售、资产置换:收购、出售和资产置换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三)资产处置总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四)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抵押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但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改为“董事会决定公司项目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置换,对外担保,资产抵押的权限如下:(一)项目投资的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二)收购、出售、资产置换:收购、出售和资产置换净额(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三)资产处置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四)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抵押的总额度为人民币2.8亿元以下,但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以20986.3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0%和0%,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为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运行,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下属宁波自来水制水分公司,改制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名称为“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富达公司以原自来水分公司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出资1.8亿元(占总资本的90%),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以经评估的相关资产出资2000万元(占总资本的10%),新设立的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宁波市的自来水生产、销售,同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
    公司聘请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冯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冯方律师认为:经合理查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就表决情况当场清点并公布了表决结果;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贵公司董事签署。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