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特派办甬证特发(2002)96号整改通知精神,为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运行,公司拟将下属宁波市自来水制水分公司,改制设立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具体框架如下:
    (一)、改制设立新公司名称: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拟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富达公司出资1.8亿元(以经评估后的原制水分公司资产投入),占注册资本的90%,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出资2000万元(以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投入),占注册资本的10%。
    (三)、新公司经营范围:
    新设立的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宁波市的城市公用、民用自来水的生产销售。
    (四)、新公司组织框架:
    新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其中设董事7名,监事5名),新公司经营层及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五)、新公司经营模式:
    新设立的宁波市自来水净水有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由富达公司实施监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宁波特派办关于规范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有关问题整改通知的精神,及时将整改方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董事会经请示监管部门同意,决定延期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附后。
    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宁波特派办甬证特发(2002)96号整改通知精神,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运行,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审议,决定将原定于2002年12月2日召开的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2年12月12日召开,出席股东原股权登记日不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2年12月12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本公司礼堂)。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李亚珍董事辞职申请的议案;
    3、审议关于请求股东大会扩大对董事会授权权限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将公司下属制水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以上1-4项议案经公司四届四次、五次董事会通过,内容分别刊登于2002年8月17日、10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四、出席会议对象:
    2002年11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书附后)
    五、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登记时间为2002年12月10日—12月12日,登记地点为: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公司二楼董事办)。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公众股东须持股东帐卡、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的须持股东帐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通讯方式:
    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邮编315400)
    电话:0574-62814275 传真:0574-62813915
    联系人:陈建新、施亚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一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