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四日上午 十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25人,代表股份14638.1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以14638.1万股赞成,占代表股数的100%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一九九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修改配股方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股本19620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配 股,总计配售新股5886万股,配股价为5-7元,国家股股东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 和资产全额认购配股,决定以土地使用权认购1374万股,配股资金投向:主要用于 建设电石法12万吨/年VCM、12万吨/年VCM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15万吨/PVC树脂配套 公用工程,本次配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 配股有关事项,以上方案须报河北省证券委出具意见,上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 实施。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缓建三千吨级液体化学品专用码头的议案。
    5、1997年度财务报告及199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考虑到公司以后的长远发展,1997 年公司 的利润不分配。
    7、监事会工作报告。
    8、本次股东大会已经沧州市公证处公证。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四日